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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为了外孙上学过户一套房子给女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9-08 10: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女方父母过户房子给女儿,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规范签署了借名持有房产上学的协议(明确产权是父母的)主动权在父母;
  • 你好,详细情况能说说吗?
  • 处理方式包括:1. 签订赠与协议并明确只赠与女儿;2. 将房产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选择时应考虑双方意愿、法律规定及未来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 若视为个人财产,需父母与女儿签订赠与协议,明确房产只赠与女儿,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若视为共同财产,则房产证上需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操作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权益合法有效。
  • 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若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视为父母对女儿的赠与,归女儿个人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未及时明确产权归属,可能导致未来财产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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