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满18岁但上大学一般不能领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抚恤金主要面向未成年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子女满18岁且继续上学,通常视为已具备劳动能力,不再符合领取条件。若子女因特殊原因(如身体、智力障碍)无法独立生活,可申请继续领取,需经审核确认。
**分析**:抚恤金是国家为保障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其领取条件严格。子女年满18岁后,一般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食其力,因此不再享受抚恤金。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子女虽年满18岁但因身体或智力障碍无法独立生活,法律允许其通过特定程序申请继续领取抚恤金。
**提醒**:若子女在年满18岁后继续领取抚恤金且未提供合理依据,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停止领取,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