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有权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在接到您的投诉、反映或求助后,应当给予您帮助和处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其次,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遭受了家庭暴力,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维护个人权益的过程中,您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伤痕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并为您维权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