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5月11号正式提出离职,部门领导以人员太忙找不到交接对象为由拖到5月30号才将离职申请单提交到综合部门。个人相关的手续在5月31号已经全部办理完毕。现已6月19号,综合部门一直以领导没批为由不开具离职报告,并且说离职办理一个月期限应该从提交到综合部的5月30号开始算。现新公司要求我必须提供离职报告才能签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6-26 13:2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