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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年相亲认识的,2月份结婚,因为他的原因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他要求我退还彩礼钱,我应该全款退还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我的荣誉损失费呢?还有我的身体损失费?而且我已经把一部分钱给了他妈妈,还有凭条,我是不是可以说他妈妈欠我钱?还有我前段时间怀孕直到流产,他包括他家里人没有一个电话关心过我。现在他说他要起诉我,请问我的胜算有多大?他说我收他的钱是不是也要拿出证据?那他亲戚作证能算吗?我是不是可以告他强奸?

诉讼 2012-06-26 15: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收了彩礼应该退还,但要根据情况,一般不退完
  • 综合分析如下,仅供参考:如有证据证明你们家收到彩礼应适当退还,你的荣誉损失费、身体损失费没有依据,强奸好像有点牵强。
  • 彩礼返还的原则是:“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对于登记结婚之后,仍需返还的最高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如有证据证明你们家收到彩礼应适当退还,荣誉损失费、身体损失费没有依据,如违背你的意志强行发生关系,才有可能构成强奸。
  • 综合分析如下,仅供参考:如有证据证明你们家收到彩礼应适当退还,你的荣誉损失费、身体损失费没有依据,强奸好像有点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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