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昨天公司突然宣布解散,要全体员工近30人下周一不用来上班,因为公司即将close,说工资就结算至当天,说由于公司财务情况不佳这个月工资可能发不出来,下周二人力资源经理会和员工面谈,而人力资源经理5月底已经把自己fire了!公司是香港注册的外资公司。我工作一年多,合同和上海外服签订,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得到赔偿?公司没有30天提前通知员工,而且连书面解散通知,如何处理员工赔偿的邮件也没有,是否属于违法恶意解散?谢谢

诉讼 2012-07-07 17:0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