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本来我就每月享受4天单休的,因为我老婆生病需要住院,我没有办法得去医院照顾她,结果在4天的基础上,又请假了4.5天,而且这4.5天的假期都是经过上级领导批假的,总共请休假合计为8.5天【我们公司休假也是要写请假条的】,结果我司行政部却通知我说我已经超假7天了,我的五月份工资需要向后延迟一个月发放,我就不明白了,劳动合同法有这样的规定吗?

诉讼 2012-06-27 16: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