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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之后买的房子?全是男方出的钱,女方一直在家做家庭主妇,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 2012-06-30 11:44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想关规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修改答案:



  •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 你好:房子属于共有
  • 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房子应平分。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一般均分,具体委托律师办理。
  • 房屋一般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
  • 属共同财产,离婚需平均分割。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的。
  • 如没有特别约定,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 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方取得该房产,另一方取得该房产现价的一半金额.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
  • 您好:如夫妻之间没有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平均分配。
  • 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方取得该房产,另一方取得该房产现价的一半金额.
  • 属于婚后财产,有权分割。婚前财产: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财产: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但是不管是不是婚前的财产,如果没有做婚前财产公正,也没有其他方法证明这些财产是你在结婚以前拥有的合法财产,法院就会认定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共有的。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从男女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特定期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夫妻二人平均分割.
  • 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一般均分。具体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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