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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不到4个月为了孩子又复婚现2年了由于老公又有外遇闹离婚请问第—次离婚后的财产是不是婚前财产\经营的商面搬地方.经营全是共同财产吗?

征地补偿 2012-06-29 07:35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整个案件来具体判断
  • 复婚之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复婚后双方取得的就是婚后共同财产,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除了4个月外的都是婚后共同财产
  • 第一次离婚之后,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至于经营的商面是什么性质的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有需要帮助的或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话免费咨询或到办公室面谈。
  • 要看你第一次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的情况,然后现在第二次离婚的话要看财产形成的时间,具体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好,如果有不明之处,可以打我电话或者加我QQ,陈律师会尽力帮你的。
  • 1、在第二次结婚之前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在第二次结婚后产生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结婚后的经营产生的收入,一般是全是共同财产的; 2、如有需要请委托本律师办理
  •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整个案件来具体判断,建议你找律师面谈详细咨询.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 离婚期间形成的财产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至于经营的商面是属于什么财产要看该收入是在什么期间形成的。
  • 离婚期间形成的财产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至于经营的商面是属于什么财产要看该收入是在什么期间形成的。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 建议找律师面谈比较具体,也能给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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