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后还有了两个小孩,想要小孩和赔偿,应怎么办?

离婚 2012-06-30 22:3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依法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的
  •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两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两岁以上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及小孩的成长环境等因素,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 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
  • 你好,具体案情和要求可以向律师详细咨询.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 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
  •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可主张孩子的抚养费,赔偿则需要结合案情。
  • 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能要求赔偿要看具体的情况。
  • 协商,不成诉讼。
  • 向法院起诉
  • 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能要求赔偿要看具体的情况。
  • 双方先协商,如果不可以,就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大致归纳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1、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以及索要抚养费的;如一方对于离婚有过错的,应当赔偿无过错方的; 2、如有需要请委托本律师办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