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产证上有夫妻2人名字。子女五人意见不合时 一.夫亡,是否还有其房产权或房产变卖金额,如有是归由妻子一人还是妻子及子女平分 二.妻子个人房产权是否可由公证处公证给予子女中其中一人。 三.房产变卖后的财产是否可在变卖前提前公证给某一子女 四.该公证后,是否可逆可更改。

其他 2012-07-04 00:03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1、房屋一半属于妻,一半属于夫的遗产。没有遗嘱,由其配偶和子女、父母继承,份额原则均等。 2、可以。 3、可以。 4、撤销赠与需要有法定事由。 5、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夫亡的话,其配偶和子女对其财产都有继承权;妻子的财产可以以遗嘱的方式给予其中一个子女;公证后如果反悔可以再立公证遗嘱修改。
  • 每个子女的想法不同,司法公正权威解决
  • 1、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后,各继承人平分 2、可以 3、经权利人协商一致,可以 4、赠予公证不可撤销 建议来所或者来电说明具体情况,方可进一步解答,来所前请预约
  • 协商不成的话,诉讼解决
  • 协商,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 1、房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先析产,夫的那一半由配偶和子女平分。2、属于其所有的那一半份额及其继承夫的份额可以公证给子女中的任何一人或几人。3、房产变卖的,也是按法定继承及共同财产的析产,可以公证给某一子女。4、公证可以逆改。
  • 可以根据证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 夫的一半财产归妻子和子女共同平分。 妻子的权利可以给任何人。 自己的权利可以公证给人和他。 权利转移后不能更改。
  • 建议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 一、夫亡,夫的房产部分属于遗产,由其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 二、继承之后,妻子个人房产可以以公证的方式赠与任何人; 三、变卖前赠与还是变卖后赠与都可以; 四、只要赠与完成,即过户或交付现金,则赠与完成,不可撤销。
  • 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
  • 1、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由配偶、子女继承遗产;2、可以;3、可以;4、也必须要公证更改。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