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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只有十九岁我们没结婚证,有个一岁多的小孩我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对我进行殴打威胁。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2-07-01 19: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自行分开。可以报警。
  • 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对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就行了。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你们之间没有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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