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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是去年10买的,4600元钱,今年3月在公司宿舍丢失。我觉得公司有一定的责任,所以有跟他们提过两次,他们都是已还在调查中未有迟迟不给我解决和答复,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四个月了,因为现在公司的效益很差,我准备辞职离开这了,所以希望临走之前在跟他们提提电脑的事,我想知道他们有责任吗?我该怎么去和他们去说这个事情,如果要求一定的赔偿,大概可以要求多少呢?如果他们继续搪塞,我该怎么说呢?

调解 2012-07-02 15: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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