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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2人都想离婚了,因为她不是过日子的类型,有时还对我爸妈凶,她家里父母2人加起来一个月3000的收入,她还有个妹妹今年要上大学,家里还个奶奶。我家里爸妈爷爷奶奶都在赚钱,自己家里还有厂房,但父母外面还欠了20万的钱,但我家厂房,房子这些加起来财产超出这个很多。我和她结婚3年了2人一点钱都没多,有时父母还给我们钱用的。我想问下我们这情况离婚后孩子会给谁?我上班2000左右一月,她1100一个月的样子

离婚 2012-07-05 11:25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孩子根据谁抚养对孩子有利为原则,你说的这些情况不重要,具体联系
  • 孩子抚养权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和具体生活情况来确定。如无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分割。建议当面交流。
  • 孩子抚养权看哪一方抚养有利于孩子成长,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的。
  • 婚后财产依法分割。孩子按照有利于健康成长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处理。
  • 综合来看,似乎你的机会几率会大一些,但现在首要的问题是婚姻关系是否能够解除的问题,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 确定孩子抚养权主要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需要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是否有不良嗜好,孩子一直和谁生活等因素确定
  • 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处理
  • 关键是要看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如果你的经济条件比较好,或是你能举证证明小孩跟这你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判给你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
  • 小孩多大了?如果是两周岁以内,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很大
  • 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关键是要看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 2、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和你更有利。
  • 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 孩子按照有利于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 协商解决。
  • 孩子抚养权看哪一方抚养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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