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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在零八年去世的,在公证处有份遗嘱,他的内容是把他的遗产给他的妻子,在他二儿子有困难时拿出部分财产或全部给他二儿子,我婆婆一分也没给,今年四月份我婆婆也去世了,现在的财产我什么也没到手呢,还有我丈夫是残疾人,我婆婆有一套八十平米的房子,还有存折这事情怎么解决好呢?而且我婆婆她没立遗嘱,我公公那份遗嘱有效吗?

其他 2012-07-05 15:2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公公的遗嘱有效。您的公公与婆婆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是您婆婆的个人财产,另外一半才是您公公的遗产。按照你所描述的情况,公婆的钱都在婆婆那里,现在婆婆没有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由婆婆的法定继承人即她的子女、对公、婆,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 您公公的遗嘱有效 财产归您婆婆 在你婆婆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您婆婆的遗产 有法定继承人均分
  • 你婆婆去世了,她没有留遗嘱,她的财产(包括她继承你公公的遗产)全部做为遗产,由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建议:你丈夫到法院提起继承诉讼,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 你好,你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了解的情况比较多,建议你来电免费咨询。
  • 需要帮助咨询我,支持你!
  • 他妻子不就是你婆婆吗?
  • 您好,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
  • 可以对母亲留下的财产进行分割。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有子女平均分割。
  • 本案涉及到两次遗产继承,第一次你公公去世的时候,因为有遗嘱,则以遗嘱为准,什么叫“有困难时”这种表述缺乏可操作性,写了等于没写。第二次在你婆婆去世后的时候,如果她没有遗嘱的话,你老公有权利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可以获得析产的资格,不存在什么也分不到的问题,没有的话,可以打一个析产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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