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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单位有一年的劳动事实,但一直未签合同,没有任何保险,但有工资条、工资卡、工作证,今天经理说我被解雇了,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其他 2012-07-08 17: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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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保险应当给你入的,另外,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即应当再给你11个月的工资一份,以上尽量协商要回,如果协商要不回,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注意申请之前要组织好以下证据:1.劳动关系存在时间的证据,2.每月工资数额的证据。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志城律师事务所王凤玲律师回复
  • 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
  • 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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