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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工作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但是单位在这期间既不发工资也不买保险,口头保证合同肯定签,说是签了以后保险等都会补的。被试用五个月后,单位又说不能按来时给的条件签合同。因为家已从很远搬来,再说找工作需要时间,就拿了原先答应的工资的一半以别的名义继续工作,这期间单位没有给上任何保险,这是不是违法?五个月后被告知不能签合同,我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

其他 2012-07-15 1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建议可向劳动监察举报,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所在的公司是违法的,单位应该在你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为你购买社会保险,还要按月支付你工资。你现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五个月的工资并且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双倍工资。
  • 你好~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建议可向劳动监察举报,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公司违法。约定的试用期超期;试用期不发工资;不足额发放薪资;不买社保等行为均违法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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