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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深圳看上一套房,跟中介下了定金2W,约定1个月之内再付定金8W(首付款另外有协商)。 业主的房产说有商业抵押贷款36W,想用我们提供的10W的定金,凑齐去提前还款,省去我们的罚息 费等。 我们签约后,将1W定金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转入中介账户,中介给了我们转帐小票,业主给我们一份 收据,上边有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印。业主好像跟中介签了一份资金监管协议,将钱放在中介 方。但是过程中没有签订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介也没给我们开收据。 问题是: 1,交定金是否应该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然后由中介给我们开收据,而不是业主?如果没签资金监管 协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可以要求中介签订监管协议,如果中介不答应怎么办? 2,没签监管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中介将钱给了业主,出现一房多卖的现象,由谁承担责任? 3,后续如果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将钱业主,除了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问题较多,比较着急!请能否详细点回答,多谢!!!

其他 2012-07-10 15: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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