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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买的是发展商推出的一口价单位,当时合同套内面积是64.09,今天收到开发商寄来的补交差价通知,声称经市房地产测绘所实地测量,单元面积为65.2342,要补交差价房款。我想问这样合法吗?当时一口价就是不是按面积计算总价的,而是直接一口价,为什么现在又要加价?另外就是,为什么一年后才来实地测绘,还有已经收楼了,钥匙都在我手上,开发商怎么能进房子测量呢?我收楼时还对套内面积是否少了有疑问呢,现在开发商竟然啊还说大了,要补钱,能不能不补?或者其他办法?

其他 2012-07-12 2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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