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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教一下:职工在下班时间摔倒严重骨折算不算工伤?如不算那作为单位领导是否给予受伤的职工有相应的劳动保障或补偿?等待你的答复谢谢!

其他 2012-07-14 05: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工伤,没有补偿的。
  • 算工伤。
  •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意:\"在上下班途中\"一般应从行程路线、上(下)班时间和行程所需时间三个方面进行理解。行程路线是指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间相对合理路线,居住地点包括单位提供的住地和本人常住地,或与上述住地同一城区的临时居住地。上(下)班时间是指正常工作或加点的开始(结束)时间。行程所需时间是指本人选择的行程路线和交通工具从单位到住地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如果单位不给申报工伤,可以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如果是非本人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视为工伤情形。
  • 如果是非本人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视为工伤情形。
  • 算工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建议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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