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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认定为工伤,但是车间还要让我们去请假,请问,这还需要请假吗?

其他 2014-01-04 15: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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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应作为请假。
  •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应作为请假。
  • 可以鉴定停工留薪期
  • 我是2号那天晚上被那个机器打到了大字母 就是3号那天早上我去跟车间主管说我的手能上班吗 他说可以的 难道就可以上班吗请问 他说不上班可以写请假条啊 可以写吗
  • 不需要。
  • 可以让医院出具相关医嘱。
  •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你好,属于停工留薪期,不需请假。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工伤修养期间当然为法定的带薪期间。原则上是不需要请假的,而且即使请病假了,也不能从单位规定的有薪假期内扣除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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