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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脾脏完全切除,肺部受挫,肋骨多发性挫伤。对方负全责。如何赔偿,按农民工计算。

其他 2012-07-14 11:1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脾脏切除构成8级伤残,肺部挫裂是否构成伤残还要看是否影响呼吸功能。肋骨挫伤够不成伤残。你可以申请鉴定明确一下。具体赔偿数额要看受害人年龄、户籍、收入、后续费用等具体情况决定。
  • 赔偿要参考户籍和事故责任及事发地区。
  • 1、可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抚养费、护理费等等费用的; 2、如有需要请委托本律师办理
  • 你好,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具体计算应赔偿的金额。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 您好,需要进行伤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计算。此此,计算标准分为农村和城镇两个标准。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 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需要做伤残鉴定,不同的等级对应的残疾赔偿金不一样,其他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
  • 治疗后及时做伤残鉴定,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 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案情,计算赔偿金额,提供帮助。如果有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话免费咨询或到我办公室面谈。
  • 你好,需要做伤残鉴定,不同的等级对应的残疾赔偿金不一样,其他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
  • 计算的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城镇与农村的差距一般在三倍左右的伤残赔偿金。至于如何计算,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额据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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