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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只对小孩的抚养方面达成了协议,小孩在村里所享的利益没有解决,当时律师说只要调解书就可以要求村里把小孩的利益留出来,我也就忘了提了,后来我去小孩户口所在村要求他们把小孩的利益独立出来,他们不同意,说得经户主同意,所以一直以前,小孩的利益都被他们侵占去了,村里说没办法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

离婚 2012-07-16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侵权之诉,要求对方归还或者直接起诉村委会要求之诉孩子已经被领取的相关福利 不明白之处可电话咨询或来我律所免费咨询
  • 1、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3、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4、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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