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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房(产权在男方一人名下),房子是家长出的钱。除有一笔钱是女方家长在首付当天取的钱给的,事后让在小两口在借条上签了名,借条上写明是买房用的。男方家长首付按揭贷款(亲自从头到今天交纳)装修费用开支,耗尽一生积蓄。现在两人在离婚,这房如何分割?是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当地认定是共同财产?!按婚姻法三,对不对?男方家长绝望无比,律师们,你们说怎么办?

其他 2012-07-17 14: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房屋应当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的,但是在借款购买的部分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一部分应当依法分割的,应当由女方一半的,其他的是男方家长对于男方的赠与的,女方无权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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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当地的法院说法是错误的,借款是夫妻的借贷关系的,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的,不是赠与的;房屋应当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的,但是在借款购买的部分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一部分应当依法分割的,应当由女方一半的,其他的是男方家长对于男方的赠与的,女方无权分割的; 2、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 存在借条应该认定是共同债务,不是女方家长对你们的赠与,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
  • 您好。借条顾名思义就是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该房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向女方父母的借款属于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 您好,离婚房产分割可委托我代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成功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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