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如题,同事先是和我发生口角,我口头反击,对方看吵架赚不到便宜,便上来作势要打我。我摘了眼镜准备防止打坏眼镜,对方突然跳上来用左手一把箍住我的头,然后连续用右手重拳击打我的头部及太阳穴位置。打了我3、4下之后,我做出反击,一手护住脸,一手从后方回击,也回击他的头。最后被同事分开。期间同事总共连续击打我头部十余下,我从他第3、4拳开始反击。 我去派出所报案,3个值班民警齐声对我说,我们俩的行为属于互殴,我也打了他,因此不算是正当防卫。 我那种情况完全可以护住头挣脱开,那样才算正当防卫,而那样的话民警就可以把我同事带走审讯。但因为我在过程中实施了回击,也打了对方,因此不算正当防卫,只能是互殴,而且,还可能要承担因此带来的责任。他们只看结果,起因啥的并不重要。 我就奇了怪了,正当防卫难道是这么个解释吗?难道非要等到我同事打够了停手或者把我打晕了,我不还击,才算是聪明的办法吗?才够得上立案吗?肯请热心的律师朋友帮忙支招,分析一下,我这真属于互殴,而不是正当防卫吗?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十分感谢!

其他 2018-01-15 19: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为正当方位而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防卫过当,需要在过当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限度把握:
    1.不法侵害的强度。所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对客体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的轻重以及造成这种损害结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打击部位等因素的统一。对于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用轻于或相当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当然,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缓急。是指侵害的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不法侵害的缓急对于认定防卫限度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防卫强度大于侵害强度的情况下,确定该行为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缓急等因素为标准。
    3.不法侵害的权益。不法侵害的权益,就是正当防卫保护的权益,它是决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为保护重大的权益而将不法侵害人杀死,可以认为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因而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为了保护轻微的权益,即使是非此不能保护,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伤亡,而就可以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
  •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  非正当防卫,是指不是危害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而采取措施防止侵害的行为。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 需根据根据才能确定,一般情况,不能确定责任,按互殴处理。
  • 详情请面谈。
  • 这个问题要看你们当时起争执的原因
  • 需根据根据才能确定,一般情况,不能确定责任,按互殴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