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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算起,而我是从2000年就一直在单位干的呀,这对我们这群在单位干了十多年没签任何合同也没买任何保险的员工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我们该咋办呀?

其他 2012-07-21 00: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不成,单位的算法不合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月工资,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 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取的经济补偿金,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经济补偿年限应从2000年起算。
  •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年限从2000年开始计算,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从2000年起计算。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年限从2000年开始计算
  • 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开始实行的,所以单位计算补偿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但是单位没有给你们购买保险是违法的,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具体可详询律师。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取的经济补偿金,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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