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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需要准备一些什么?

离婚 2012-07-22 14:1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对方在广州市暂住一年以上就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有被告在广州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是可以在广州离婚的。
  • 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 协议离婚在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我们是国内首个离婚网站的创办人,更专业的法律意见,更丰富的司法实践,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 对方有广州居住证就可。
  •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在广州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广州办理诉讼离婚。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 如果被告在广州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话,可以在广州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到一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 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被告在广州居住满1年,可诉讼离婚。
  • 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被告在广州居住满1年,可诉讼离婚。
  • 在广州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广州进行办理离婚。
  • 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被告在广州居住满1年,可诉讼离婚。
  • 你好,如果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在广州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广州进行办理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婚姻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或暴力伤害的证明。起诉的到被告一方所在地起诉
  • 得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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