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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替男方还三万元的债,是男女之间打得欠条,这三万元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女方病了,男方想离婚,男方说这三万元不给了,还没离婚,只是分居呢,可以起诉男方还款吗?

离婚 2012-07-20 2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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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偿还欠条
  •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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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偿还欠条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六、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保持原状为原则,价值悬殊时需要补齐差价。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则遵从约定。   七、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八、礼金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九、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的,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难以查实确定财产所有权性质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举证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注意: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否定了婚前财产经过5-8年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因此,婚前财产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也不能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 司法局人民调解单位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共识,上法院请求。共同财产夫妻债务没有证据是一人一半。.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分割份额,个人债务行为由个人呈担(是指赌债、没有用于家庭经营的借款)。(有负债的情况)(老公向老婆借钱(借一方婚前财产,有借据,或证明要归还).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份额。(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新婚姻法规定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对方婚前个人财产3.请求法院判决子女扶养权和监护权归原告。被告每月支扶养费用500元。(被告月工作收入有关2500百分之二十)4.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分割份额,个人债务行为由个人呈担(是指赌债、没有用于家庭经营的借款)。(有负债的情况)(老公向老婆借钱(借一方婚前财产,有借据,或证明要归还)5.请求法院判决因被告过错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和,每月支付原告损害赔偿金250元支付七年。或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金三万元。(如果男方有婚外遇、赌博等恶习存在时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金跟结婚时间有关和被告月工作收入有关,不可无理要求偿赔金额)我国婚姻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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