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常熟市张桥镇的,准备离婚,不知离婚诉讼书该提交到哪个法庭?用什么方式提交?

离婚 2012-07-21 18:0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到常熟法院,法院会移送给你居住地就近的法庭。
  • 到常熟法院,法院会移送给你居住地就近的法庭。
  • 被告所在地法院。
  • 常熟人民法院,准备好诉讼材料直接交到法院立案庭!具体情况可以本律师联系!
  • 常熟市人民法院立案
  • 直接去常熟市人民法院立案
  • 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你好。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有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有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