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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谈了5年恋爱,这5年里我一直在他家饭店里起早贪黑的帮忙,他们也从没给我发过工资。直到今天2月份我们才结婚。订婚时他家给我家8千8百块钱,结婚时给我家2万元。现在他要和我离婚,要求我把这些钱都还给他。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如果我们打官司,我能向他家所要我在他家饭店帮忙的这些年的工资吗?

离婚 2012-07-23 09: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你们已结婚,一般情况下无需返还婚前礼金; 2、如果你是帮忙 ,则帮工是一种无偿行为,你的要求很难得到支持。
  • 男方起诉积极应诉吧。
  • 如果已经结婚,就不存在返还彩礼,至于你在他家饭店打工,如明确说是帮忙,那就是无偿的,否则,可以索要这些年的工资。
  • 你好,不合理 你好 礼金不用退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如果你是帮忙 ,则帮工是一种无偿行为,你的要求很难得到支持。
  • 你好: 1、你们已结婚,一般情况下无需返还婚前礼金; 2、如果你是帮忙 ,则帮工是一种无偿行为,你的要求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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