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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发放的房产证,是单位房改房,有夫妻工龄折算购买的,个人(父母)拥有80%产权,单位拥有20%产权。2007年母亲去世,2009年父亲再婚,2011年经单位同意,有孩子出资,购买单位的20%产权,又办理100%产权证,其房产证写明产权共有人仍是父亲和母亲,请问,再婚老伴是否拥有该房产产权和继承权?

其他 2012-07-22 19: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继承你父亲的产权份额的一部分。你可以继承一部分。
  • 再婚老伴有继承权。
  • 是可以有你爸爸的那份的,
  • 你好: 再婚老伴不拥有产权,但如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有继承权。
  • 你好:有继承权
  • 你好,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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