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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与商场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是不得转让,但现在商场规定松了,只要交手续费就可以过户店铺。但因过户手续费太高,双方都不愿承担,所以商场的店铺都是私下转让。现在我需要一份私下转让店铺的合同,不通过商场。 中心意思就是拿到转让费后一切与我无关,在对方用我的注册名经营期间,如果有需要我出面的事,我都积极出面办理。但如商场规定有变,甚至收铺都与我无关。 我知道这样的合同也许不合法,没有效。但实际上每个商场合同都不允许转让,私下又可以收取手续费过户,就好像潜规则一样。大家都是靠私下的合同,避开商场转让。但这个合同怎么写我真没头绪,谁能帮帮忙给个范文什么的。

其他 2020-03-15 00: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签订承包合同或者合作协议,变相转让店铺。虽非上策,但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权益。合同针对性较强,没有通用模版。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合同法中规定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是不得转租他人的,租赁合同虽然未标明是否转让,但也要经房东同意才能转让。如果承租人有转租的打算,必须提前写明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人转让,否则转让时就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应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
    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
    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 可以签订承包合同或者合作协议,变相转让店铺。虽非上策,但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权益。合同针对性较强,没有通用模版。
  • 可以签订承包合同或者合作协议,变相转让店铺。虽非上策,但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权益。合同针对性较强,没有通用模版。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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