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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因西安两人自带电警棒来大荔索要债务,当天下午与其丈夫发生厮打,当天晚上,西安的叫了几个同伙开车在大街上狂追,手中拿的电警棒和刀,欲想扣车,扣人,在无奈时,我将车开到停车场,我爱人知道后告诉了一朋友,说有人在大街上开车追我,让他来,谁知道他又打电话叫了几个他的朋友,他的朋友们拿的木棍,将其中两人一轻伤和一重伤6级,经过当地派出所我们去年赔偿两人28万,今年经过检察院追加赔偿6万,现在我的爱人和几个人全部逮扑,请问各位刑事专家,对方有过,我这有失,赔偿已到位,保证书和谅解书都写有证明,这种情况我爱人还要判刑吗,朋友们也是吗

刑事辩护 2012-07-31 1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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