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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完辞职书还未离职上班烫伤了公司领导认定是工伤说我本人要是离职就报不了医药费是这样吗

其他 2020-01-16 20:0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报销
  •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 工伤期间还未恢复单位不能要求上班,员工工伤停工留职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医疗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违法,建议向劳动局举报或者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 1、工伤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事故的处理不允许拖延时间,必须在一定时间(一般在3个月)内结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调查有困难的,最长也不得超过半年时间。而且对工伤事故的结案和处理,一律应予以公布。
    2、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原则
    (1)企业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查明责任,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可以等到医疗期和病假期满再离职。
  • 建议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可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1、先申请工伤鉴定; 2、工伤鉴定后可以离职,可以报销医药费。
  • 应当在伤势稳定以后,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进行伤残鉴定,应当根据鉴定的结果要求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
  • 建议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可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建议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可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建议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可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交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单位承担。 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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