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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年前花40万元买了间二手房,并同时做了过户手续,经口头协商暂租给前手人居住,直到一个月左右我想去收回该房,他们全家不肯让出。请问我该咋办?问题补充:对方的理由是一年前以40万元的价格说不附合市场价,说当时就可以卖50多万的。当时祥细房屋过户的情况是这样的;房屋的前手人夫妇二人跟我谈价格时,我说该房比较陈旧超过40万元我就不买了,最后对方还是以40万卖给我的,过户时只是口头对我提出要求说以后假如我再卖出时他们优先,我同意了。直到一个月前我去收房他们夫妇二人跟我谈想收回此房,谈下几次后我出的最少价格是;以前出给我的租金不能算房价除外,另要求他们再付我52万。开始都答应了直到几半月前全家人都变了,说当时上了我当,说是被我骗买去的,房钱不给我,房子也不交还给我了,无奈求助注;在房屋租用期间我收到过2万多,是当租金的。谢!

调解 2012-08-01 13: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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