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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06年跟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单位承包一份活,在干活期间.休息时.到单位不使用的淌筛下,去休息时.淌筛漏斗掉下桨人砸死.我只是给单位干活.没有经营权.和管理权.请问;我应该赔偿.还是单位应该赔偿.

其他 2009-11-11 15: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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