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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想问下关于配偶赡养费和孩子抚养费和财产分割,这些都是怎么判决的,房子是我的父亲赠与我俩的,属于共有财产,结婚后我们都是上班没有什么财产,还有婚前她买了一辆小车,是她的名字,这个包括在内吗?配偶赡养费这个需要支付吗,如果不支付会有什么后果呢,孩子抚养费,需要怎么支付呢,孩子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这2个哪个费用高一些呢,我们离婚原因是她有外遇,但是我没有证据,她现在说我侮辱她,我需要承担侮辱费吗,除了这些还需要哪些费用呢

离婚 2013-06-28 16:4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在法律上,离婚诉讼,是没有配偶赡养费这个概念的,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依据收入的20%-30%的比例,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共有财产均分,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
  • 不存在配偶赡养费问题,你对法律有误解,建议详细咨询
  • 协处理。建议你与当地律师面谈。
  • 协商处理,建议你与律师面谈
  • 协商处理,建议你与律师面谈
  •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需要支付配偶的赡养费和侮辱费,因此你无需支付。至于孩子的抚养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金额为收入的20-30%。
  • 协商处理。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不需要赔偿 婚后你们共同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在法律上,离婚诉讼,是没有配偶赡养费这个概念的,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依据收入的比例支付的,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共有财产均分,如需帮助可来电。
  • 离婚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平均分割;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不需要支付配偶赡养费; 孩子抚养费,一般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
  • 房子分割,没赡养费,抚养费依据不直接抚养孩子方的收入和孩子的需要判决
  • 协处理。建议你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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