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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下岗女工,五年前经人介绍进到现在这个由个人成立的公司,在公司只有工资一项待遇,在今年五月底,在工作时,左手食指不慎被机器缠绕,后来在医院检查骨头没事,关节肿胀,疼痛,不能弯曲,我以为伤筋动骨一百天,就一直坚持工作,谁知在前十多天时,手端饭碗突然掉落在地上,我才意识到有问题,后在红十字医院确诊为肌腱撕裂,需要动手术,后因跟老板未谈笼,老板让劳动仲裁,现在的问题是仲裁部门让提供劳动合同书,我根本就没有,仲裁部门让找律师,律师觉的我划不来请,自己办,可是老板不给出示工资单和考勤表,还有工商营业执照,请你告诉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8-01 1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认定—工伤待遇索赔—执行需注意的问题: 1、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保管好工资条、上班卡等原始资料。 2、保管好原始病历、相关票据等。 3、注意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而言,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有劳动合同的,提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交证明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卡等工资报酬领取的证明或者是单位同事的书面证明。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提交劳动仲裁解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提出申请。
  • 你好。你还是找个律师吧,你自己无法维权的。
  • 涉及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认定—工伤待遇索赔—执行需注意的问题: 1、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保管好工资条、上班卡等原始资料。 2、保管好原始病历、相关票据等。 3、注意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而言,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有劳动合同的,提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交证明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卡等工资报酬领取的证明或者是单位同事的书面证明。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提交劳动仲裁解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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