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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财产,小孩抚养权问题,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吗?还有小孩现在3周岁没到,从出生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带孩子,他们家只拿点钱给我家用小孩用,我想解除关系,能要到孩子吗?期间他还打过我好几次,还有小孩,写过保证书也没有用,每次都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我真的受不了,特别是孩子可怜,我需要退还彩礼吗

离婚 2015-06-17 03: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的一般还需退还彩礼,孩子抚养权可以协商处理
  • 协商不成,委托律师代理
  • 协商不成,委托律师代理
  • 协商不成,委托律师代理
  • 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下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如果当初支付彩礼已经作为嫁妆,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再要求退回彩礼。
  •   同居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  1、财产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没有结婚证的一般还需退还彩礼,孩子抚养权可以协商处理
  • 可以适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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