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天津蓟县人,我承包的是蓟县西三百户土地,我的邻居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盖房,我诉之法院,蓟县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2004年我用建房批示和村委会证明起诉,被告知东边界限不清,证据不足驳回,上诉天津一中院,维持原判,2007年我找到土地局东边界协议书,在蓟县法院起诉,被裁定属重复诉讼驳回起诉,后上诉至天津一中院,裁定此次诉讼虽提供了新证据,仍应通过原审申诉途径解决,我申诉至天津高院,高院审判员说一审法院耽误的,应该申诉不应立案,应找一审解决,维持原裁定,现在2个问题:1个2005年一中院的判决已过申诉时效,2007又属重复诉讼,该怎么办?

诉讼 2009-08-11 17: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