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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郯城鲁南纸业公司农民工在2006年2月工24日下午1:30分左右在厂区摔伤生活不能自理,不会说话,厂方先付给医院4.5万病情不好,又给2万但逼签订协议,否则一分不给,为救垂危病人,只好签字,协议书规定,不能上告,不能再来厂方纠缠,搅乱办公秩序,可至今病人已残疾头上还有一个,10公分的大洞口没能补上,因没钱去医院,老婆天天不能离开.自已不能吃饭,大小便不能自理.也不会说话,就要家破人亡了,请求好人救救啊!

争议解决 2013-08-10 22: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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