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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6年3月5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房款在签订合同时已经付清,卖方将房屋土地证及房产证交给买方,双方约定过户费由原告承担,因房屋办理过户登记,需由卖方配合方能办理,经买方多次催卖方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卖方以各种理由拒绝。买方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现又提出卖房时妻子不知道,现在妻子要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产权,该如何解决

其他 2012-08-14 15: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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