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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晚上接近半夜1点,过马路时让摩托车碰伤,交警认定书摩托车驾驶员付主要责任,过路人付次要责任(应为横穿马路没走人行道),造成左膝盖韧带断、半月板损伤,左膝盖骨折,住院治疗二十天(还用二个钢钉固定,半年还要去出)花了2.3万,请问这种情况下摩托车驾驶员应给伤者哪方面怎样的赔偿?

其他 2012-08-15 2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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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可委托律师办理。
  • 摩托车碰人,,半年还要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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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先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只能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有保险,保险公司也是赔偿责任方,可以同时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每个人情况不同,最终赔偿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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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的项目,标准及金额需要根据实际状况确定。你的陈述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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