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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家三口与奶奶共住一房屋,土地证是我爸爸的名字,拆迁时当地村委分给我们一家三口3间宅基地、奶奶一人1间共4间,并新建了楼房。现在给新房做集体土地证,未经我爸爸同意,4间房屋的土地证户主成了我奶奶一人的名字,这种做法合法么?我想要回三间房屋的土地证,该怎么办?如果不能更改成爸爸的名字,奶奶去世后,爸爸是居民户口,土地证可以继承吗?

其他 2012-08-14 16: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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