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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打工者在2012.7.2在一家名为**会计公司上班,由于故障期间上班路程离家太远,我住在轴承厂,每天做BRT都要1个小时,而且他们那里上班迟到还要扣工资大概在20-30元,我的第一月工资为1500元,这样一来我考虑再三,上班8天,感觉还是太远路程,提前给领导打招呼辞职。领导也同意了,说一个月以后给我发工资,可是一月以后我再次打电话他又说:“我们公司规定不到10天没有工资可发”,为此我很气愤,我又不是什么都不会,在职8天我都是任劳任怨干活,而且我最后一天外出办公事,还未公司垫付另外132元的审计报告费用等,现在我给领导打电话,他就说今天忙,明天忙,说是给我回话,也一直没有回,我发短信也不回,请问各位,我的工资该怎么要回,根据劳动合同法,实习期是应该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吧,而且他们也没有什么劳动合同,所以请贵公司劳动给予我合理答案!

其他 2012-08-17 1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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