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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爷爷现在仍健在,由我家赡养;他的房子在前年卖掉了,钱给我爸妈了,那如果他以后去世了,这笔钱还算是遗产么?其他人,像我姑姑,我大伯家的姐姐还有这笔钱的继承权么?还有他们都没有赡养老人,其他的遗产他们还能不能继承呢?谢谢。

其他 2019-06-10 16:5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主要看你爷爷把钱给你父母的行为是代为保管还是赠与你家,如果是赠与就不能是遗产了。
  • 主要看你爷爷把钱给你父母的行为是代为保管还是赠与你家,如果是赠与就不能是遗产了。
  • 要看你爷爷把钱给你母亲的行为是让你母亲代为保管还是赠与你家
  •  遗产继承与赡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1,只要符合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的赡养义务人之一的,就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与老人有无遗产无关;
      2,在老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与扶养人(可以是继承人之一,也可以不是)签订扶养遗赠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如果遗嘱中不让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则该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 要看你爷爷把钱给你母亲的行为是让你母亲代为保管还是赠与你家。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看你爷爷的钱是由你父母保管,还是赠予你父母了。如果只是交由你父母保管,应该还是遗产。 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姑姑对你爷爷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你大伯家的姐姐要看你大伯是否在世,是否产出代位继承的情况。 不尽赡养义务的的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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