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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老公离婚,我俩都有养老保险,但住房公积金只有他有,我们分割的话,我还需要举证这些吗?

争议解决 2019-11-14 02:5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当前的法律实务也许如此操作的,其依据就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该条第三项,养老保险金在离婚时是否也应该分割呢?从目前的法律事务来看,各地的判决标准不一致。 你可以到社保局开具相关的证明 证明该保险等的存在
  • 你好,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住房公积金你也有份。你需要举证住房公积金的存在即数额。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由于养老保险金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养老保险金离婚时可以分割。
  • 通常情况下,离婚可以有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但是者建立在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共识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离婚存在异议,或者双方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存在异议的情况下,是不能够通过协议离婚的,此时就要通过法律程序依法到法院采取诉讼离婚。
  • 如果夫妻双方并未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一期间所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之中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双方不幸离婚时,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11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
    13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养老保险你是不能分割的,但是住房公积金你是可以分割的。你主张分割该财产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 养老保险你是不能分割的,但是住房公积金你是可以分割的。你主张分割该财产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住房公积金你也有份。
  • 都可以分割的,当然需要举证有多少钱才行,否则法院无法判定数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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