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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公司因发展需要,招聘了一个车间主任,车间主任上任之后,两位小组长不服,所以事事为难新任车间主任,而且个别行为很不妥当,直到一次车间主任贴了一个通知,内容是卫生负责区域,把车间所有员工都列在内,包括两位小组长也包括车间主任本人,两位小组长其中之一不假思索当全车间员工的面把新任车间主任贴的通知撕掉了,因此车间主任申请行政部直接下达辞退命令,因考虑此员工是合作了三年的老员工,因此给他办理了正规的离职手续,后贴了一个通知,内容是希望大家处理问题的方式能够经过思考,以此为戒,做好本职工作! 当天这个被辞退的小组长要求结清工资全拿现金,就走了,一个月以后到公司询问:辞退他的补偿金问题,本公司是温州当地的小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疑问:1.因不服从公司新管理制度,行为过激造成被辞退员工,是否可以享受补偿金? 2.当时直接走掉,没有任何不满,公司也按照他的意愿让他结清工资就走人,一个月后过来,是否还有理由讨论赔偿金问题? 希望能够有专家帮我指点指点!

其他 2012-08-21 21: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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