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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注册一个商标,和外地的重名,但对方没有注册。如果对方进行商标版权登记,那我的注册商标能用么?

其他 2018-11-21 09: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所说的注册,是指商标局已经受理你的注册申请并且你已经拿到受理回执,还是指你已经拿到注册证书?其次,你的问题属于商标法及商标权的基本常识问题,你能够在不知道商标权基本原理的情况下,主动申请商标,这应该是一个非常难能可贵的行为。最后,对你提的问题,我做个基本的回复:(1)商标,是区别性标识,商标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两种商标都可以用;(2)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有专用权,即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他人不得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否则对方侵权;(3)商标注册,讲究的是先注册原则,也就是,对于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品上所申请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谁先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就将商标判给谁。当然,如果大家都是同一天,就看谁先使用了;(4)所以,对于你这种情况,如果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他人是不可能再去申请同一个商标的,即使申请,商标局也不会批。但是他人可以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这个商标,这个你无权干涉。(5)对于你的商标,如果该商标设计很新颖,具有独创性,是一副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归你,至于你是否去版权局登记,不影响你是该作品的版权人,他人就更不可能去登记了。但愿我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在商标经营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以向我们免费咨询。最后,祝你成功。
  • 现有商标权,后有版权,如果你的商标设计很新颖,具有独创性,是一副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归你,至于你是否去版权局登记,不影响你是该作品的版权人,他人就更不可能去登记了
  •   《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可以减少那些“死商标”的存在,有利于公众对商标资源的利用。  所谓“死商标”,指的是那些虽然注册在册,但注册人早已不使用的商标。由于注册即产生专用权,所以虽然注册人没有使用,但其他人也不能擅自使用,这样就违背了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初衷。规定了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以后,若注册人放弃了商标的使用,那么当有效期满且注册人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时,该商标将被注册机关注销,从而使得该商标能够为别人所注册、使用,发挥其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 商标和版权是两种保护体系,只要商标局审批下来,注册商标就可以使用。但是商标分45个类别,您只注册了其中的一个,如果别人登记了版权,对您以后发展其他的行业就会有一个重大的屏障。(例如你是做卫浴的,注册了11类,而21类厨房用具没有注册,您以后想发展一系列的产品就不行了。)而且版权保护的范围很广,他保护协议成员国里170多个国家,对您以后向国外发展有很大的不利。就算您现在在其他类别上注册或在国外注册,他随时都可以拿版权去撤销您所注册的商标。rn同样的道理,如果他的版权在先,然后才有了你的商标注册申请,其实他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评委取消你的商标专用权。
  • 商标注册没有地域限制,全国各个地方的代理机构目前都是通过网上提交,如果非要找当地的代理机构的话,可以就近查一下离比较近的代理机构,上门去谈。申请的流程是:1、报入你的商标名称,查询没有相同的,就可以上交申请了。2、申请后20内,商标局会发一个受理通知书3、审查完后,需9个月时间进一步实质审查4、完成以上后,下面就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5、3个月无异议的。就可以拿到商标证了。
  • 现有商标权,后有版权。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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