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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7年10月份于XX购得方正S650N笔记本电脑,当时售价为6300元,最终成交为6000元,现存有发票及相关所有资料。购机所明书上保修时间为三年,我使用此电脑不到两年时间里先后四次出现故障,故障为同一问题,显示器加电无显示。送售后服务处维修3次,现持有3份报修单。第四次故障至今已有一个月,当时方正给的解决方案是换机,期间,方正专员电话回复过一次,要求提供购机销售商电话联系方式,由于我区利群商场方正专卖商柜已撤柜,故打方正4006XX66告知对方,至今已接近一月未有任何回复。请问我可以要求其赔偿我这段时间的损失和更换新电脑吗,他们不接电话我应该怎么做呢

消费者维权 2009-08-13 2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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